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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代健保補充保費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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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年度股利及利息所得補充保費 請於9/30前繳納

(本刊訊)二代健保有關一○二年全年累計股利及利息所得項目計算的補充保險費,健保署已自今(一○三)年六月下旬起,陸續寄發繳款單,繳款期限為今年九月三十日(得寬限至十月十五日),該署籲請民眾按時繳納,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。
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一、三十三條規定,股利及利息所得納入補充保險費,並依主管機關公告費率計算保費;健保署提醒,一○二年度應繳金額超過三○○元才會寄發繳款單,若為三○○元(含)以下者,則併次年度股利及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開具繳款單。
由於軍公教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納入補充保險費計費項目,若榮民眷一○二年度內有單筆單次新臺幣五千元(含)以上、二萬元(不含)以下的利息所得,採全年累計(單筆單次未達五千元,不累計,不計收),健保署依據給付單位申報的資料,以百分之二的補充保險費率計算;若單筆單次利息所得超過二萬元(含),已於當月就源扣繳,由給付所得單位先扣代繳。
另外,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,輔導會僅補助無職業榮民暨無職業遺眷家戶代表,及其無職業眷屬應付之一般保險費(榮民、遺眷家戶代表為全額補助、榮眷補助百分之七十),並未補助補充保險費,榮民眷須自行繳納。
輔導會表示,有關二代健保扣繳補充保險費等相關事宜,曾於一○二年一月榮光雙周刊第二二○五期及二二○六期宣導,相關資訊亦已刊登於輔導會全球資訊網,網址:http://www.vac.gov.tw/→就醫服務→健保服務須知→健保Q&A;若仍有二代健保相關問題,可洽健保署0800-030598、02-27065866,或輔導會就醫保健處02-2757178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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